2019年7月1日起施行,汽车的购置税应该按照实际的成交价来计算,税率为10%,增值税税率为13%,不包括增值税。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、有轨电车、汽车挂车、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(以下统称应税车辆)的单位和个人,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,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。
最新优惠政策:
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。
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,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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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7月1日起施行,汽车的购置税应该按照实际的成交价来计算,税率为10%,增值税税率为13%,不包括增值税。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、有轨电车、汽车挂车、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(以下统称应税车辆)的单位和个人,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,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。
最新优惠政策:
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。
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,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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